【僱傭條例】修訂僱傭條例明首讀 商界:強檢禁足列病假對僱主不公平
發布時間: 2022/03/15 22:06
最後更新: 2022/03/15 22:26
政府提出修訂《僱傭條例》,包括建議擴寬「病假日」定義,涵蓋僱員因遵守《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》下,所施行活動限制而無法上班,法案明日將於立法會首讀。有商界代表質疑,政府將所有責任卸給僱主,又擔心政府草率通過修例,並非公平、公正做法。
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麥美儀指出,若僱員經證實受感染屬確診,在患病期間當然屬於「病假日」,強調即使在不修改《僱傭條例》下,商界僱主亦願意支付病假工資。但她同時提到,當局亦曾多次修訂確診定義,最新包括自行檢測的快速測試結果,擔心可能出現漏洞和混亂情況,認為政府必須清晰訂明指引,以免影響僱主和僱員之間關係。
不過,麥美儀直言,商界對今次修例的最大關注,是當局建議將圍封強檢、隔離檢疫和禁足等,納入為「病假日」計算。她坦言,圍封強檢、隔離檢疫等並非疾病,而僱主亦會面對人手問題,若涉及無法在家工作的行業,例如清潔、保安、物流業等,僱主需要額外聘請員工處理原有工作,若期間還要支付涉事員工5分之4的病假工資,將會令中小企非常吃力。
麥美儀又指出,若政府甚至宣布全港禁足,對不少商界而言根本等同停業,直言中小企難以負擔相關開支,質疑政府將責任卸給僱主,並非公平、公正做法。
她坦言,市民和中小企在疫情下同樣艱難,商界並非不支持保障僱員,但認為今次修例範圍廣泛,擔心政府草率通過修例,對中小企和僱主並不公平,認為應做好諮詢工作和全面考慮。
麥美儀建議,政府可以考慮特事特辦,透過防疫抗疫基金或重推「保就業」計劃,為因圍封強檢、隔離檢疫等而無法上班的僱員,提供資助和補貼。她相信,即使禁足亦只是7至9日的事,認為政府應該要用好庫房資源,針對性幫助真正受疫情影響的僱員和中小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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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胡偉明